一、 责任单位
岳阳市建设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 责任人
岳阳市建设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 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定
四、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 受理单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 事项编码
430699006354619A31700
八、 收费类型
收费
九、 收费依据
湘价函{2014}113号
十、 是否颁证
不办证
十一、是否外可外网预办理
是
十二、是否手工录入预受理环节
否
十三、是否上传出证附件
否
十四、材料信息是否必填
否
十五、服务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十六、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七、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十八、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九、是否有效
有效
二十、是否批量操作
是
二十一、是否具有联审功能
否
二十二、分管领导
程志忠
二十三、是否可外网咨询
是
二十四、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湘建人教{2009}98号)
二十五、许可对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从业人员
二十六、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
2、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4、符合相应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参加建筑特种机械作业考核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2、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二十七、许可数量
无限制
二十八、 许可(适用)范围
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操作资格认定,主要考核以下工种:
1.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2.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司机)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二十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人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查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
(三)考核
1、按照不少于96个学时的教学大纲要求,组织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考核。
2、公布考试结果。
(四)办结告知
考核通过的人员,打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定证》。
三十、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岳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730-8882181)
三十一、业务咨询电话
0730-8213693
三十二、联系人
李红军
三十三、单位网址
http://www.yyjs.gov.cn/
三十四、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 姓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 |
| 学历 | 
 | 年 龄 | 
 | ||||
| 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住址 | 
 | 邮政编码 | 
 | ||||
| 申报操作类别 | 
 | 
 | |||||
| 申报事项:本人如实申报下列情况: 具有( ) 不具有( ) | |||||||
| 高血压( ); 器质性心脏病( );精神病( ); 癫痫( ); 震颤麻痹( );癔病 (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尚未解除 ( )。 | |||||||
| 培 训 记 录 |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盖章 | 考 核 记 录 | 考核科目 考核成绩 考核时间安全 技术理论 安全操作技能 
 
 
 考核单位盖章 | ||||
| 发证机关意见 | 
 | 发证登记 | 操作类别 | 
 | |||
| 证书号 | 
 | ||||||
| 有效期限 | 
 | ||||||
| 发证日期 | 
 | ||||||
| 经办人 | 
 | ||||||
| 学 历 证 明 | 学历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 
| 身 份 证 明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体 检 证 明 | 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复印件粘贴处 (体检证明材料原件由培训机构入本人培训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