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房屋漏水问题 |
来信人: | 邓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4-05-23 08:17:48 |
内容: |
市长: 你好! 我2012年在楼区锦绣华程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6栋3103号房。2013年12底交,当时交房时,开发商强势欺人,一不给房屋合格证,二收钱后交房要我们到物业处收房。交房时我发现有5处房屋漏水,物业要求我写维修单,说他们会维修。当时我就对房屋质量问题提出质疑。开发商和物业不与理会,说我们不得以小问题而拒绝交房。我们不懂,也不知道找那个部门,后多达10次到物业交涉,至今未维修。今年3月份我到物业处办理装修手续,物业答应3天内帮我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一直到5月份未维修,上次大雨,我家新房又新增至7处漏水,而且我家装修现快结束。作为消费者,我们不知道找那个部门维权,开发商强势欺人,只好向市长反映,老百姓买房不容易,一背子的钱都在房子上了,希望市长关心群众呼声。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4-06-03 10:22:36 |
回复内容: | 邓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市长信箱》转来您的信件后,我局迅速安排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连续两天会同房产公司、施工企业、物业公司及您本人对房屋渗漏部位进行了检查,有1处墙面、两处管道、1处窗台及3处屋面板存在渗漏。现已督促施工单位拟定维修方案,重新进行防水层施工,待天气条件具备时即组织施工。对该方案,您表示了认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将跟踪监督处理结果。 特此回复,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9日 |
再次反馈: | 谢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多次上门协调我的事。 |
再次回复: | 邓先生: 您的反馈信息已收到,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凡属于我局职能职责内的工作,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利益是责任所在,义不容辞。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后段,请您协助配合,共同监督该项整改工作,若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您及时联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工作人员,他们将依照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帮助。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3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4-06-03 16:0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