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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如何申请廉租房 |
来信人: | 周范 |
来信时间: | 2015-02-26 20:26:19 |
内容: |
您好! 我的父母亲退休卖掉他们私有的在他们原单位购置的房子回老家了,他们卖了房子的同时我年纪小还在外地打工;但是现在成家了,为了我的小家能有个窝,恳请市长大人能帮忙解决我的实际问题。;那就是我想先在市里暂时租个的廉租房。 我现在的具体情况是:原来的房子是父母亲的,他们退休了卖了回老家了;我和我父母亲的户籍都还在岳阳市区,并且没有分户,户口还在一起!现在我已经成家了,没了房子,老婆是岳阳华容的无法调到一起;由于自身能力有限,我本人现在没有工作,老婆也没有工作,能力有限没有这个能力购买商品房!还有个小孩,为了老婆的户口能调到我一起来,为了我的小孩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上我又想回岳阳,对于我来说是我的老家长期居住下去;首先考虑的是没有房子,我想先租个廉租房!希望市里的领导能帮我这个小家的忙,非常感谢!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5-02-28 09:31:24 |
回复内容: | 周范, 你好。 我市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应由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并经审核后排号分配。有关廉租住房的申请程序及条件可电话详细询问岳阳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0730)8758626。 申请条件(受理范围)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所需资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属优先照顾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